退款 / 取消政策

一、取消與退款規範
1.承租人可於 行程開始前 24 小時提出取消申請,可全額退款。
2.若於行程開始前 24 小時內取消,將收取 10% 手續費,其餘金額退回。
3.若於行程當日未通知而未出現,或臨時取消,恕不退款。

二、退款方式
1.退款將以原付款方式退回(Stripe 信用卡),退款處理時間依銀行作業流程,約需 7–14 個工作天。\
2.若因不可抗力(如颱風、天災或政府公告交通中斷)致使服務無法進行,承租人可選擇改期或全額退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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